※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工商联主席燕瑛: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奋力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都不可或缺、不可替代。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十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民营经济进入了全面践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从中央到北京、从发展理念到政策出台、从要素保障到舆论宣传,都持续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宽松、更和谐的良好环境,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数据显示,2012年到2023年,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3%,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1.1%,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30%左右增长至50%以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必须继续把改革向前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持续发力,有效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此,建议:
一是持续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鼓足干劲抓经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动能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改善,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呈现增长较快、结构优化、质效向好的特征。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开局良好、回升向好是当前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和趋势,然而,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有效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工商联将持续在政治引领、凝聚共识上下功夫,提升理想信念教育质效,深化形势政策宣传解读,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振民营企业家主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有效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商联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乘势而上,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支持民营企业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要,持续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促进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鼓励民营企业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在更大范围内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
三是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精准建言献策。工商联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及助手作用,依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支持民营企业运用先进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支持行业商协会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重点行业统筹布局和投资引导,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鼓励企业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并积极围绕支持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建言献策,有效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助力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
※ 全国政协常委,海南省政协副主席侯茂丰: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献计出力 助推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通过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感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基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支撑,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鲜明特点,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当前,一些地方的营商环境还不尽如人意,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一些地方还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好,在履职尽责上出现了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其根源是少数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比如:“重面子轻里子”,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重说功轻做功”,做表面文章;“重痕迹轻实绩”,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重出彩轻出力”,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等等。 为此,建议: 一、找准问题定位,有的放矢地针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现象进行民主监督。比如,在市场失灵或者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就应介入并有所作为,不能缺位或失职。再比如,该由市场做并能够做好的事情,政府则不应干预或插手其间,以避免越位或滥用权力。 二、创新监督方式,开展政协委员评价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一是建立政协委员评价营商环境流动哨,及时发现身边的营商环境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召开政协委员公开评价营商环境大会,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评价对象进行面对面评价;三是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应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对政协委员进行随机访问,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评价对象进行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四是充分运用政协委员评价营商环境的评价结果,加快改善自贸港营商环境。 三、确保监督实效,从剖析问题根源基础上提出举一反三的政策建议。一是针对发现的制度漏洞,及时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建立、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的政策建议;二是紧盯营商环境问题发生的主体责任,跟踪问题处理过程,把民主监督结果的运用落到实处;三是通过有效监测发现问题、快速反馈反映问题、精准纠偏解决问题,形成营商环境民主监督有效闭环。 ※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方光华:民营企业要有为人民造福的更高自觉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支撑和制度保障。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全会再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彰显中共中央一以贯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必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一系列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律问题得到解决,确保民营经济更好地发挥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重要作用。全国工商联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使命担当,始终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作为“先富群体”,在创造收益和积累财富的同时,牢固树立为人民造福的社会主义共富理念,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中,主动承担起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参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为此,建议: 一是要坚持人民至上,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谋划企业发展。民营企业要深刻认识到,民营经济就是民生经济,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也应造福人民。要牢固树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正确发展观。要履行经济责任,将办好一流企业放在首位。要履行法律责任,自觉践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利益。要履行社会责任、道德责任,自觉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增强先富带后富的社会责任感,把共同富裕作为企业发展的价值追求,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公益慈善等社会事业。 二是要勇担社会道义,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党中央做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来,全国工商联同农业农村部等发起了“万企兴万村”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肯定、鼓励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民营企业要把自己的特色优势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结合起来,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助力乡村振兴。要探索民营企业“兴村”路径模式,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工作出发点,持续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方法路径,促进小农户与现代产业体系联结,将产业链增值环节更多留在乡村,将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要提升农民资产性收入,通过租赁、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提升分红分配比例。鼓励广大民营企业发展乡村文旅项目,将村庄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统筹同步推进,实现一个项目带动一个村、一条线的乡村振兴。要守牢乡村振兴红线底线,既要体现互惠互利,又要弘扬光彩精神,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坚守“农地姓农”底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守护好农村的绿水青山,助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走出一条互惠互利、富有特色的共建共赢的路子,依法依规、充满感情地参与乡村振兴。 三是要善于应对新情况新变化,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要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面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内外部不稳定因素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产生的影响,民营企业要不断提升劳动关系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用工管理、薪酬管理、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企业与员工对话沟通,减少劳动关系矛盾。 四是要扶危济困,提升参与社会慈善的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广大民营企业要关注民生福祉,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慈行善举、公益帮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构建和谐社会、防止规模性返贫贡献力量。要聚焦典型开展宣传引导,弘扬企业家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民营企业家不断增强家国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梳理建立典型公益项目库,加大可学、可比、可持续公益项目的推广力度,让高质量公益帮扶成果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 全国政协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钱学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确保市场秩序“放得活”“管得住”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创造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不仅要靠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也要靠企业主体自觉,更要靠行业组织自律。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政府部门面对亿万经营主体,显然“管不过来”,甚至还会出现“监管失灵”。截至2023年底,我国经营主体规模达到了1.84亿户,政府部门即使再借助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显然也较难管得过来。 其次,由大企业发起成立的行业组织相对而言自律作用更强,能够一定程度弥补政府“监管失灵”。大企业、正规企业往往更加期盼公正、规范的市场秩序,从而赢得更多竞争。 再次,我国行业组织还没有真正实现自办自管,其作用还没有得以充分发挥。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政会分开”。之后的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还在2019年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但我国行业组织还面临着改革不到位、职能不健全、作用难发挥等现实问题。 为此,建议: 一、厘清政府、企业与行业组织之间关系,确保行业组织做到自办、自管、自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当要有政府、企业、行业组织这“三根支柱”。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三者关系,尤其是厘清政府部门与行业组织的职能边界,尽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全新关系。全面总结各地行业组织脱钩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行业组织“去行政化”,还原其社会组织属性。不但要实现行业组织职能、机构、资产、财务、人员与政府部门彻底分离脱钩,其会长、秘书长要由“官员化”向“企业家化”转变,相关工作人员实现专职化,确保其真正做到自办、自管、自律。 二、进一步做好减政放权,引导和帮助行业组织提升服务管理能力。转变“政府全能主义”思维,坚持“放管并重,以管促放”,进一步激发企业、行业组织等经营主体活力。政府部门既要“从上往下”放权,还要“从内往外”减政,也就是要把那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职务和事务移交给行业组织。鼓励、引导和支持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立法起草、规划制定、政策评估、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等公共事务。充分发挥他们在制定行业指南、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资质评定、国际经济交往等方面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真正做到“放得开”“放得活”。 三、转变政府监管方式,通过管好行业组织来管住众多经营主体。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政府更多通过管住行业组织来管住所有经营主体,不应由政府直接去监管亿万经营主体。为此,要定期对行业组织信用情况开展社会评价,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监督。积极灵活运用各种监管方式,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真正做到“管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党对行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要像重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一样,切实加强行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行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面,实现各级行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行业组织中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其始终走在正确的发展道路之上。 ※ 全国政协常委,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张震宇:畅通货币政策工具传导机制 加大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发挥好货币政策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尤为重要,当前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及信贷投放出现区域分化趋势,部分领域货币政策运用规模成效有待加强,政策协同配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为此,建议: 一、完善构建政策目标实现稳定畅通传导机制。当前经济整体下行压力较大,经营主体预期转弱。一些重点国家战略和行业领域市场失灵、适应性体制机制尚未确立的情况下,金融货币政策工具业务难以可持续开展,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将难以充分释放。建议建立“一行业一部门一主办银行”推进机制,针对各项政策工具涉及领域,各相关政府行业部门加强与主办银行和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聚焦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时梳理符合条件项目清单、充实项目库,形成重点领域企业“白名单”,积极开展融资精准对接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打破传统路径依赖,积极拓宽企业发展融资渠道,围绕转型升级方向培育具有成长性优质企业项目,精准靶向发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二、更好发挥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稳增长调控功能。当前经济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等困境,要统筹谋划运用好货币政策,通过统计监测和信贷政策效果评估,着眼信贷总投放规模和双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切实发挥货币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功能,用足用好直达实体和重点领域的总量和结构性政策。增强结构性货币政策资金规模,创新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模式,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带动作用,针对碳减排支持工具、普惠养老专项贷款、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盘活存量金融资源,着力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围绕企业贷款利率创新低、个人按揭和中长期投资的贷款定价基准下调、社会融资成本降低等有利趋势,支持稳投资和促消费等经济重点领域。 三、稳步提升政策执行精准度和有效性。强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等协同配合,立足地方实际和经济基础,建立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贷款贴息、费用补贴、奖励补助等配套政策机制,探索推进支小助微贷款“见贷即保”模式,对支农、支小再贷款提供担保费用补贴和风险代偿补偿资金保障。同时,对于支小助微成效明显的地方法人机构、政策担保公司给予增资支持,扩大再贷款利用规模。着力用好“三大工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及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篇大文章”等领域货币政策。同时,针对民营、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到期还款压力和因缺乏担保品而贷款难这两大痛点,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