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青少年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的提案
提案者:民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于体育强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论述。习总书记强调:“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发展青少年体育是体育强国建设中最基础、最具战略性的工作。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增强国民体质,才能真正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转变。
近年来,我市全面开展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工作,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1.全市多数学校受升学率(成绩评比)等因素的影响,对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视程度不够。弘扬体育精神、重视体育教育、崇尚健康的良好氛围尚未充分形成,重智育轻体育、重技能轻体能的现象在学校、家庭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学生视力不良率高、体型肥胖、抵抗力薄弱等问题尤为突出。
2.体育教学师资薄弱、体育教学创新受限。甚至有的体育教师怕担责任,为了避免所谓的“体育安全事故”,主要让学生进行保守的体育运动而忽略竞技体育项目的教育和训练。
3.体育教育工作制度不完善,存在体育课时被占用、体质健康测试走过场、校园体育风险管理措施不完备等现象。
4.体育教育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市、县财政专项投入不足,学校体育硬件设施不完备,个别学校活动场所偏小。新建学校、农村乡镇学校、偏远学校也有存在基础运动场地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体育教学与体育活动开展严重受限。
为增强大中小学生体质,增进健康,让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行动起来,学习体育精神,强化体育锻炼意识、丰富体育锻炼项目、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健康蓬勃的精神风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学校体育教育硬件投入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专项经费使用机制,将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强监督,专款专用,确保体育经费随着学校教育经费的增长而增长,不断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场地、器材、人才等投入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体育教育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二是科学规划体育教育用地。在建设和规划新学校、改造老旧学校时,充分考虑学生体育活动场地的设置标准和要求,留足学校体育建设用地,以满足体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学生体育锻炼的需求。
2.完善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体育活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体育教育的法规规定,依法执教,规范办学,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确保体育运动和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落实;抓实抓好课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传统、趣味性体育活动,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二是增加学生日常防护知识的学习。在严格落实学校校医配备的规定的同时,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双重保障学生体育课和业余锻炼及重大体育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和锻炼的环境。
3.强调体育精神和强身健体的重要性。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开设专题栏目,积极宣传体育精神、体育运动的重要性,学习体育项目知识。使体育精神、体育锻炼深入人心。提高师生、家长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视程度,共同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