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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文旅产业的提案

来源: 时间:2022-08-07 17:43

关于大力发展文旅产业的提案

提案者:民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情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旅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树立大抓文旅、抓大文旅的鲜明导向。马富国书记专门强调,要加快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持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一大批文旅项目开工建设、投入使用,我为市文旅融合发展奠定了根基。浚县黎阳故城遗址森林公园、淇县朝祖园、淇滨区体育公园、山城区刘邓红街、鹤山区中山生态休闲旅游区、示范区淇水关遗址公园等,形成了鹤壁文旅产业发展的生命线。

但是,文化产业竞争力不强也是我市文旅融合发展中的硬伤,具体表现为:

1.文旅产业较弱,作用发挥不强。全市文化产业经营单位数量虽然不少,但总体规模小、发展慢、效益低,整体实力不强。2020年,我市文化产业产值(文旅产业除外)只占全市GDP的1.8%。受去年特大暴雨灾害影响,2021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下降19.7%,旅游总收入下降78.5%,文旅产业发展雪上加霜,后期影响还将持续。

二是产业集聚效应不够。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载体不成熟,缺乏有核心竞争力的大规模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缺少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食、住、行、游、购、娱”各大产业要素还不活跃,特别是旅游购物、娱乐等要素发展滞后,没有形成衔接统一的产业链条,文化产业发展没有形成聚集效应。在一些重大项目建设上,一些地方还处于等资金、找项目阶段,对项目建设缺乏有效推动手段,没有形成推进工作的压力。

三是品牌影响力小。整体而言,我市现有的文化产品多处于粗放型经营,缺少创意和创新,缺少能够体现我市地域特色人文风情的文化精品,缺乏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后续配套经营,缺乏叫得响的文化产业品牌,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生态尚未形成,文化品牌社会影响力尚未达到预期。

为此,建议

一是培育文化市场龙头企业。大力扶持文化旅游、演出娱乐、体育健身、教育培训、节庆会展等产业,形成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规模,提高文化生产能力,创出一批富有特色的高质量文化企业。统筹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流入文旅产业,鼓励中小微文旅企业特色化发展,支持经营理念、管理理念、开发模式等创新探索举措。

二是打造文旅融合龙头项目。围绕国家文化公园、高等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考古大遗址保护、文化传承弘扬、文化产业发展、文艺演出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旅游产业培育、文化传播推广等重点领域,谋划、储备、开工一批战略性、支撑性、标志性重大文化旅游项目。

    三是塑造特地标性特色文旅品牌。立足鹤壁资源禀赋优势,拓展文化旅游内容和数字文旅新空间,创新文旅形式,打造几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在传统习俗、风土人情、自然景观特色化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促使各景区项目优势互补、各类齐全。加强品牌营销、整体营销,加大广告投入,用好新媒体手段,直播营销平台等精准推送。


责任编辑:许海涛